广东供销社
受广东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管理、监督广东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管理所属院校,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下属机构
协助广东供销社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
负责广东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机关行政事务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各地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承办广东供销合作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广东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
负责广东供销社机关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