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卫生局
负责屯门区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对屯门区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负责管理屯门区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下属机构
拟订屯门区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屯门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组织指导屯门区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开展屯门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屯门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屯门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屯门区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屯门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建立、完善屯门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