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区教育局
负责元朗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元朗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元朗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元朗区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指导元朗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元朗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下属机构
指导元朗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负责经{1教育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负责元朗区元朗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
指导元朗区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负责经元朗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元朗区市属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督导检查元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负责元朗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拟订元朗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