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教育局
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北区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负责北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承办北区委、北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负责经{1教育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北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指导{1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北区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
指导北区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经北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北区市属高校专业、课程、实习实训等教学基本建设。
参与拟订有关北区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