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区教育局
参与拟订黄大仙区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黄大仙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规划、协调黄大仙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下属机构
负责经黄大仙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经{1教育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
指导黄大仙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