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吉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吉林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依法审批吉林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拟订吉林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下属机构
管理吉林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吉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承担吉林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吉林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吉林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起草吉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吉林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组织吉林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